加入日期: | 202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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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鸡西市 |
内 容: | ****医医院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HIS接口整体打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数码园*号楼**层****室******** 六、采购内容:HIS接口整体打包 七 |
关键词: | 医院 |
鸡西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HIS接口整体打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 430000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62662271
六、采购内容:HIS接口整体打包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由于我院目前的全院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医院信息化系统均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承建,所有源代码只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合法版权,且只有该公司有技术能力开发相关接口,为了更好应对国家、省市各种接口需求,为了快速完成国家、省市的接口要求,同时减少接口人力和财力投入,现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多次沟通达成接口每年整体打包服务,既可以节省资金投入,又能方便快捷完成医院相关接口要求。
八、专家论证意见:医院目前使用的HIS系统厂商为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由医院和HIS系统厂商进行沟通的接口整体打包服务的模式很适合医院目前的状态,最近几年随着国家、省市、院内的各项接口要求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医院业务正常开展,数据各项接口及时上报,同时既可以节省人力,又可以财力,此种模式也是一种创新为医院节省开资的模式。综上所述: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快速完成医院各项数据上报,数据抽取,接口等工作,本次论证全体专家一致认为:从采购方式、资金预算、时间进度等方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单一来源的相关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高辉 |
鸡西市中医医院信息科 |
助理工程师 |
2 |
宁艾丽 |
鸡西市中医医院采购办 |
副主任护师 |
3 |
马冰心 |
鸡西市中医医院财务科 |
中级经济师 |
4 |
王涛 |
鸡西市中医医院审计科 |
初级会计师 |
5 |
刘丽丽 |
鸡西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科 |
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6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鸡西市中医医院,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发布公示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
地 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宁艾丽 联系电话***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
邮 编:158100
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村 联系电话***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邮 编:1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