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民桥中心路跨幸福河桥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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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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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民桥中心路跨幸福河桥重建工程设计(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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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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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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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海安市开发区民桥中心路跨幸福河桥重建工程 ,总投资约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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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路跨幸福河桥重建设计(包含地质勘察及测绘)。 (4)设计完成时间:10日历天。测绘、地质勘探报告满足设计时间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及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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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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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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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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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3 |
具备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桥梁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具备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不能证明专业,可以毕业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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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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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桥梁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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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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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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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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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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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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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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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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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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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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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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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 18 日至2021年 5 月25 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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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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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文本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月 25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25日 9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六楼开标室(6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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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未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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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元整,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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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采购办名称:海安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9. 投标人须在2021年 5 月25日09时 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akfqggzyjyzx@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kfqggzyjyzx@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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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
地 址:海安市书香楼大厦11层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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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00627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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