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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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6 |
招标代理: | 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受***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社委托,拟于****年*月**日上午**:**时在石璜镇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期限 起始租金(万元/年) 备注 * 原松明培村*间** *年 *.* 无不动产证 * 松明培村原吴家湾茶厂 *年 *.** |
受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09:30时在石璜镇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期限 |
起始租金(万元/年) |
备注 |
1 |
原松明培村8间平房 |
5年 |
0.8 |
无不动产证 |
2 |
松明培村原吴家湾茶厂 |
2年 |
0.52 |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100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
2、标的物房屋性质为村集体所有,产权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如租受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租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租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负责做好协助工作。
3、租赁用途及要求: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要求,不得违建和改变结构。
4、租赁期限:标一租赁期限为5年,标二租赁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6、竞租成交款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以后每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的前一个月付清当年的承租款,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一年的租费按照成交款计算,至租赁期结束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
7、标的物交付时间:租受人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8、履约保证金分别为:标一为4000元(不计息)、标二为1000元(不计息)。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没收,归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参租对象及开标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开标时间:2021年 5月26日上午09:30
(3) 开标地点: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4) 竞租保证金标一为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标二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汇入以下账号:开户名称: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嵊州市农商银行石璜支行,开户账户:201000232478687。请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6:00前汇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6:00);
(2) 报名费用: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报名地点: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4)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原件复印件。
(5)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原件、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 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 看样联系人***
招标代理:杨暖暖 15068978750
(8)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四、其他要求: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隔位就坐,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出租人: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