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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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8 |
招标代理: | 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招商公告 招商人**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引进有专业技术、有丰富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的企业提供洪发展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委托管理服务,本项目招商人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筹措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竞商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义务,组建项目管理团 |
招商人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引进有专业技术、有丰富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的企业提供洪发展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委托管理服务,本项目招商人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筹措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竞商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义务,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招商人负责,在合同约定或招商人的特别授权许可范围内代表招商人行使项目经营管理权,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现就本项目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发展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委托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洪发展房地产项目位于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占地面积合计56.2亩,为住兼商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绿化率不低于35%,拟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在容积率范围内不低于8.2万平方米,地下车库按照1:1及以上考虑,地上建筑高度80米,地下高度8米,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项目服务期不超过36个月,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
三、最高限价
全流程委托服务期内所有管理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包含在综合管理费和项目营销费内。
1、综合管理费(含品牌使用费、管理服务费等费用)费率报价不得高于服务期内的实际销售收入与存货的约定价值合计金额的2.5%,其中“存货的约定价值”是指结算时未销售的住宅、商业、可售车位等可售物业按实际发生成本分别核算分摊成本,其中车位不分摊土地成本。
2、项目营销费(含房产销售中介服务费等费用)费率报价不得高于服务期内的实际销售收入的6.5%。
四、竞商人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竞商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在四川省范围内有房地产项目开发经历(竞商人可提供竞商人或其子公司自主开发、受委托开发项目材料作为业绩证明);
(3)2018 年至今(截至竞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四川省内累计开发住宅、商业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以施工许可证面积为准)且累计销售签约额不低于10亿元(竞商人可提供竞商人或其子公司自主开发、受委托开发项目材料作为业绩证明)。
注:子公司是指竞商人持股(51%<持有股权比例≤100%)的子公司;自主开发项目是指竞商人或其子公司100%持有的项目;受委托开发项目是指竞商人或其子公司为项目操盘方且持有股权比例不大于51%(含不持股)的项目。
五、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招商条件的竞商人,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 2021年5月25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购买招商文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竞商文件的递交
1、竞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111号华陆大厦B座17楼。
2、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竞商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商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62036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62001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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