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C13080020210028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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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5.18 |
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招标代理: | 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承德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畜禽粪污处理项目张三营、唐三营、尹家营片区EPC总承包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隆审批投资复[****]**号 批准建设,核准文号:隆审批招标核准(****)**号,项目业主为 ***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劵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项 |
本招标项目 隆化县2020年畜禽粪污处理项目张三营、唐三营、尹家营片区EPC总承包已由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 以 隆审批投资复[2021]27号 批准建设,核准文号:隆审批招标核准(2021)14号,项目业主为 隆化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劵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隆化县2020年畜禽粪污处理项目张三营、唐三营、尹家营片区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隆化县县城
2.3项目概况:在张三营、唐三营、尹家营等乡镇计划对99个养殖场(户、小区)进行配套建设储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新建储粪场12680立方米,建沉淀池890立方米。建设畜禽粪污收集点1个1000立方米。使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利用。
2.4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5建设周期:设计工期:接到招标人提供设计资料后10日历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2021年10月30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3.1.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负责人***
3.1.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2.8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投标人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招标文件而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05月18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22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4.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根据冀建建市〔2019〕5号及冀建建市函〔2019〕7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件,证明原件于开标时提交。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3投标保函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4 账户名称:隆化县行政审批局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50110070500000662-008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
联系电话***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1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17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本项目答疑页面。
6.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6月09日09时00分 ,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网上开标。
7.2电子版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上传,本项目无需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会现场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隆化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14-4303298、1860314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