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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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1 |
招标业主: |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 区: | 舟山市 |
内 容: | 就***妇女儿童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服务内容:本院产科产妇的月嫂和其他病区患者的陪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ZSSFNETYY-CGZX-CGGG-****-**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期限: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五年。 |
关键词: | 医院 |
就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服务内容:本院产科产妇的月嫂和其他病区患者的陪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ZSSFNETYY-CGZX-CGGG-2021-03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期限: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五年。
五、招标项目供应商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适合本项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从事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3年及以上;
4、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招标时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一正四副):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近3年来的业绩,以与合作单位所签合同为准;
4、能说明供应商管理水平等内容的材料、管理人员资质;
5、服务承诺书;
6、陪护合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或承诺;
8、管理费报价表
9、其他投标方认为需要的资料
10、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后勤管理科办公室(地址:***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请将投标文件密封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前送交到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时在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8楼会议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当报名单位小于2家时,不开标。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供应商服务要求
1、配置3名及以上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常驻医院进行配工协调、陪护工作情况督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管理。
2、对陪护定期开展培训,需有上岗培训及进行持续培训。
3、所有员工入院前及服务期间都必须定期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参加陪护工作。
4、陪护自身保持仪表端庄,穿着公司统一工作服,服装整洁,不留过肩长发,不穿高跟鞋、响底鞋、拖鞋,指甲短,勤洗手。
5、陪护对患者的生活护理质量要求:床单整洁,患者衣裤整洁干净,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协助翻身、进食、二便等操作,安全、规范、熟练,满足患者的生活护理需求。卧床患者头发整洁、口腔无异味,定时翻身、擦身,皮肤良好,会阴清洁。
6、陪护做好患者治疗、护理和各项检查期间的配合,但不得从事护士工作,观察患者异常现象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涉及护士和医生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仅限于生活护理。
7、所有陪护人员以及供应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离岗、不串岗、不干私活、不睡在病床上,保持病室和病区环境安静、整洁,爱护医院各类公共用物,节电节水,不在医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水壶等。
8、陪护对患者一视同仁,热情主动为患者服务,遵守服务礼仪,做好患者隐私保护。不聚众聊天,不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虐待病人。
9、陪护调配及时到位,满足临床需求,至少在12小时内应妥善调配,安排到位。
10、管理人员每日2次下病区巡视、督查陪护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其他处罚或开除处理。
11、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对每个陪护病人或家属进行访谈及满意度调查;同时每月对护理人员进行访谈或满意度调查,并认真收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12、加强质量管理,供应商需制定陪护工作职责、生活护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院方有权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陪护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13、具有应对不良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对陪护与患者和家属的纠纷,及因陪护不当发生的跌倒等其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和赔偿。
14、充分尊重医院主管部门、病区护士长的意见,本着自愿原则,优先收编得到护士长认可的优秀陪护。
15、医院所提供的办公用房内保持整洁、安全,待工期陪护的住宿由供应商或陪护个人自行解决,不在医院公共场所或病房留宿。
16、供应商管理人员每月与医院主管部门沟通,如实提交本月工作量和管理费报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17、陪护费收费标准在医院认可范围内,同时供应商需根据陪护实际工作量向医院缴纳相应的水电、其他物品消耗、医院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管理工作协助如指导、协调、教育、考核等的劳务费用。
18、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如病人损失、被盗等)及在院期间发生疾病、自身意外事件的发生及纠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陪护公司负责,与院方无关。
19、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拿走院方任何物品(包括塑料瓶、纸板、医疗废物等)。
20、对陪护有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并定期进行,有护理人员参与考核评价。
21、供应商应依法经营,在院方划定的范围开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发展的经营服务活动。
22、供应商在院方的监督下开展陪护工作,必须维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以提升医院的满意度为目标,做好陪护服务工作。
23、供应商制定护理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格标准,协议签订前需向院方提供价格名目表,协议期内不得自行涨价。
24、供应商各岗位员工统一服装,并由中标人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25、供应商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附件2:
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招标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审 内容 |
评审因素 |
分值 |
得分 |
商务 部分 (20分) |
供应商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150万元以上(包括150万元),得10分;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150万元以下,得6分; 3.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得1-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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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3年业绩(2018年、2019年、2020年至今): 1.曾从事服务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及以上的,得10分; 2.曾从事服务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得6分; 3.曾从事服务三级乙等医院及以下的,得3分。 注:1、2、3不得累计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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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部分 (70分) |
1.供应商陪护服务制度完善、作业流程具体可操作、陪护服务工作注意事项完整,得7-10分; 2.供应商陪护服务制度有所欠缺、作业流程可操作性一般、陪护服务工作注意事项有所欠缺,得4-6分; 3.供应商陪护服务制度缺失、作业流程可操作性差、陪护服务工作注意事项遗漏较多,得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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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有完整的防止陪护工作交叉感染措施方案,具体且可操作,得3-5分; 2.供应商防止陪护工作交叉感染措施方案缺失,或方案可操作性弱,得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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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有保障陪护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完善的陪护差错事故解决方案、有效补救措施等,得3-5分; 2.供应商没有保障陪护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陪护差错事故解决方案和有效补救措施,或方案措施不完善,得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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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省级及以上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组织资质的 ,得5分; 2. 供应商具备相应市、区级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组织资质的,得3分 3、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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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培训方案完备详细,得3-5分; 2.供应商无法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或培训方案简陋,得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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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陪护服务人员持三证上岗,体检报告每年更新,为陪护人员缴纳意外保险,得7-10分; 2.供应商陪护服务人员持三证不齐全,或体检报告缺失,或未缴纳意外保险,得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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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提供材料,证明具有稳定的陪护人员渠道,得4-5分; 2.供应商无法提供材料,或陪护人员渠道不稳定,得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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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配置有3名及以上管理人员从事本院工作,得5分。 2.供应商配置的管理人员少于3名,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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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配置的管理团队负责人*** 2.管理团队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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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配置管理人员部分或全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4-5分; 2.部分或全部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得2-3分; 3.全部为初中以下学历的,得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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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配置的管理人员全部具备相关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5分; 2.管理人员部分具备相关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3分; 3.管理人员全部不具备相关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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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配置的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具有在三甲陪护管理经验,管理能力较好的,得4-5分; 2.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具有三甲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管理能力一般的,得2-3分; 3.管理人员不具有三甲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管理能力较差得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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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部分 (10分) |
1、投标单位向医院缴纳管理费的报价,最高报价得10分,其他报价按比例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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