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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8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8
截止日期:2021.05.28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级国有建设用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18 至 2021-05-25
撰写单位: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461
项目名称:鞍山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制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项目在各网站公告内容出现歧义情况均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主,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2100 1630 1030 5250 9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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