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