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5.18招标公告 > CDZB-2021-0502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CDZB-2021-0502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8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8
截止日期:2021.06.08
招标代理: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D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DZB-2021-0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对永春河、富裕河河道实施日常管护工作,其中永春河长度 7.3公里,富裕河长度6.0公里,包括零星清淤、吐口及相关管线改造、面源及卫生巡查清理,其中清淤量7500m3,修复吐口12处,修复管线60m,排查相关管线18000m,清理面源垃圾400m3,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方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高新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测绘及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永春河和富裕河,永春河范围为锦湖大路-蔚山路(河道西侧)、蔚山路-开运34街(河道两侧),富裕河范围为开运街-超达大路、瑞鹏路-刘家屯南;

2.5 计划工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额约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具有相应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②具有相应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截止前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截图)。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8日至 2021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施工单位提供);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7)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8)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附件(如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8日12 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西街

联系人***

电  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白菊路66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5917789、1810431414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