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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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西昌市 |
内 容: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标书价格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标段(包)状态 ***ZB**********/***三合一减速机*项-零库存***元****-**-** **:**:**已发标 正文详见图片 标段(包)序号标段(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书价格 |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 标段(包)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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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ZB2105180064/001 | 三合一减速机5项-零库存 | 100元 | 2021-05-25 08:30:00 | 已发标 |
正文详见图片
标段(包)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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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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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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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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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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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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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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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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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1051800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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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减速机5项-零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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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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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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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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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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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项 | 是否允许偏离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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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否1、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使用单位提出配送支出下账后,卖方才能凭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如缴纳有质量保证金的,结算时暂扣质保金,凭使用单位使用合格报告办理质保金结算。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给攀钢的供应商,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买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由买方通知卖方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
2、实行先货后款,货币或承兑汇票实施滚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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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是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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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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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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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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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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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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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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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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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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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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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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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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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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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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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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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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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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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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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21050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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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09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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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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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DSZRF67-193-YPG112M-4-I-M1/型号:DS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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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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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西昌
|
西昌
|
GL
|
2
|
GZ202105000553
|
810409160003
|
减速机
|
规格:DSZR137-48/YGP160S2-4-III-M1/型号:DS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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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
|
西昌
|
西昌
|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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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Z202105000553
|
810409260023
|
减速机
|
规格:DSZFA87-66-I-M3/YP2,0221146.20.2/型号:DS/图号:0221146.20.2
|
10
|
台
|
西昌
|
西昌
|
LG
|
4
|
GZ202105000553
|
810409320026
|
减速机
|
规格:CJYGa180S-B3-1.8-65/型号:CJY
|
2
|
件
|
西昌
|
西昌
|
BX
|
5
|
GZ202105000553
|
810409720171
|
减速机
|
规格:DLR08-24-YGP160L1-4-M1-R-7.5KW/型号:D
|
6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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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库存一年计划量,合同签订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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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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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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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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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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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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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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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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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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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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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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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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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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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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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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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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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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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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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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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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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要求提供最近三年以来设备备件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设备备件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三、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