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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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8 |
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2-2021-02718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26,3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45元/人/小时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1年5月25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陈小姐)
售价(元):300
2021年6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