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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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招标代理: | 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伊犁哈 |
内 容: | [**维吾尔自治区·********·***][公开招标][施工]**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正在报名] 一、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备案。招标人为**经济开发区管委 |
一、招标条件 | |||||||||
霍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城县 2.工程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50000平方米,并配套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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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专业); 3.施工企业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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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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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0时30分至2021年05月2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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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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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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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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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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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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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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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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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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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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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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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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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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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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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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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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