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
招标代理: |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大道-梅**路) 已由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湘江新区****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 已由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
2.3项目概况: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北起岳麓大道,南至梅溪湖路,全长约3km,规划路幅宽60m,定位为城市快速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桥梁全长1420m,标准跨30m)、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的起终点位置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为准。
2.4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全过程进度铺排表;
2)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资料;
3)发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后 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4)方案通过评审后 2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设计文本;可研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5)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资料;
6)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7)招标技术文件、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各阶段进度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5招标范围: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勘察和设计(含可研),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可研及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交通组织、土石方调配、现状管线的迁改、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编制、相关配套设施等(除电力管道、市政弱电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设计外所有设计均包含在本次设计内容),服务范围及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应完全满足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具体服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 六 年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2160天内起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的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业绩中的勘察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16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
(2)拟任勘察负责人***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且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 5 月 17日起在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 08日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负责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