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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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7 |
招标代理: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本级水库****-****年度增殖放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FW****-ZFCG*** 项目名称:***本级水 |
关键词: | 水库 |
项目概况
金华市本级水库2020-2021年度增殖放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1-FW3079-ZFCG020
项目名称:金华市本级水库2020-2021年度增殖放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597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华市水利局市本级水库增殖放流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鲢(冬片)、鳙(冬片)
备注:1、货物详细招标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各水库预算金额及投放比例:沙畈(9.96万,4:1)、金兰(9.96万,4:1)、安地(9.96万,4:1)、九峰(29.91万,3:2),实际采购数量在不超过该水库采购预算金额的前提下结合中标单价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金华市本级沙畈(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放流)、金兰(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放流)、安地(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放流)、九峰(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放流)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后,供应商需在投标环节进行对应的资格要求响应。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拟投鱼种相应的亲本(提供亲本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或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机构、水产科研院所等机构之一出具的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现场/在线/邮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详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四)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水利局
地 址:金华市三江街道李渔路2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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