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韩桥嘉苑安置房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7.4521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韩桥嘉苑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由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贾发改经贸复【2018】32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韩桥嘉苑安置房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2.1.2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
2.1.3建设规模:韩桥嘉苑安置房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施工。
2.1.4合同估算价:1774521.75元。
2.1.5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韩桥嘉苑安置房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自2019年5月1日以来(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自2020年5月1日以来(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17:00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将以下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送至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舜淮府第南楼3单元101室: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28日09时30分。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6.5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word文档中填写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开户银行名称、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行号;至邮箱jwqjyzx@163.com自行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
6.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账 号:60220188000154681
行 号:313303000216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10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11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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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