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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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浙江省公安厅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考训设备科技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考训设备科技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年** |
关键词: | 机动车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考训设备科技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9954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2019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527号)和2019年12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等加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规范管理文件,要求“规范考场使用管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地一律不得用于适应性训练,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一律不得用于适应性训练”; 2020年11月20日金华交警支队考试科也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规定的通告书》,通知要求全市考场“规范考场使用管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地及考试车辆、考试系统严禁用于适应性训练”。科目二小型汽车考场考试训练分离势在必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9995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考试中心在用科目二三考试系统由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建设,合同金额398.8万元;2018年至2019年也由多伦公司承接了考试系统新部令升级改造项目,合同金额295.8万元;现有科目二考试车载设备40套,科目三考试车载设备39套。驾考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关联系统,有着专一性、保密性和较高技术壁垒,其他设备供应商无法与现有考试系统兼容,无法利用考场现有设备,这会造成考场建设投资的浪费,导致资产闲置和流失。本次科目二三考场改造和新增设备是多伦公司最新一代产品,兼容现有考试系统的基础上性能提优,考场的现有考试系统和设备等可重复利用,例如控制中心设备、候考区设备等,最大限度减少了投资,确保了我中心考试设备资源整合互补和高效利用。 二、缩短建设周期。因本次科目二三考场改造和新增科目三考试车载设备在现考试系统上增加,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考场情况、考试系统和设备情况非常了解,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做到边建设边考试,缩短实施周期,降低对日常考试的影响。 三、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驾驶考试设备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关联体系,要使其正常运行,不仅取决于设备的科技含量,更与附属设备的稳定性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作支撑。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设有分公司,建有易损件等备件的库房,在考试中心设有专业的驻点售后服务人员及备品件库(24小时响应),可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确保了考试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了考试投诉。 综上所述,因新建的科目驾驶考试设备系统与在用的其它科目驾驶考试设备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关联体系,并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而该驾驶考试设备系统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同时,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驾驶考试设备系统)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也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本项目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17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金东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