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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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7 |
招标代理: |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编号:LJCB(****)*** ***********受******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就***政府大院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政府大院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LJCB(****)*** *.项目 |
关键词: | 政府 |
编号:LJCB(2021)052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就钟楼区政府大院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钟楼区政府大院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LJCB(2021)052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01154.76元;
4.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是钟楼区政府大院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包含钟楼区区政府大院内室外采购电子显示屏及其附件以及拆除原显示屏、安装调试新显示屏等相关服务内容;
5.项目地点:钟楼区政府大院内;
6.工期:2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类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时间较紧,请拟报名单位及时与甲方联系,自行勘察现场。
2.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参与本项目报名及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05月21日下午17: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钟楼区运河路198号11-206)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格后审):
(1)磋商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提供机电类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2);
(6)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磋商时不提供原件或磋商文件与原件不相符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现场踏勘
踏勘联系人:王工 电话:***
竞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05月22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五、磋商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下午13:50前;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下午14:00止(过时无效);
六、磋商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下午14:00
七、磋商地点: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钟楼区运河路198号11-206)
八、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竞标单位递交的磋商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竞标单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网 址:http://www.czljzb.com 邮 箱:czljztb@163.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7日
附件一:
钟楼区政府大院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磋商文件获取表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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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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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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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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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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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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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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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项目负责人 |
*** |
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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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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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3: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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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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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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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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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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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报名及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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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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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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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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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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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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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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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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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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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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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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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