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
截止日期: | 2021.05.28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湖学术交流中心文化馆隔热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 |
关键词: | 文化馆 |
松山湖学术交流中心文化馆隔热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1,543,290.79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3,290.7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钢结构工程 | 松山湖学术交流中心文化馆隔热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3,290.79 | 1,543,290.79 |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磋商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三楼310室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B1栋三楼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