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中医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中医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DZB2021-022
项目名称:兴城市中医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6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0000.00元
采购需求:服务对象为院内、分院职工和接受救助住院患者就餐。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无。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经营者,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9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食品经营许可证。
2、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请携带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公章来现场领取。②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接触,本次招标可采用电子邮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中医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