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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水库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7
截止日期:2021.05.21
招标代理: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 ****-******-**-**-******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
关键词: 水库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 2018-440317-48-01-71964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18-440317-48-01-719646003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年05月1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21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8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9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项目无技术标评审项,故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经办人: 邹工、黄工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码: 15013822258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邓工、李工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18-440317-48-01-719646003001
标段名称: 坪山区赤坳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5-21 18:00
工程地址: ***
招标部分估价: 440.938053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具有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须包括管道检测),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量测);2.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工程测量)或具有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水利工程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定,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计划,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检测监测等第三方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内窥检测、第三方监测、对比监测、专项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须包括管道检测),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量测);2.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工程测量)或具有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水利工程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定,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计划,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检测或土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2.项目负责人***
***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8、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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