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郭墅镇供销社门前广场新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澳洋工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郭墅镇供销社门前广场新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广场及管涵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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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郭墅镇供销社门前广场新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广场及管涵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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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5月17日8:30至2021年05月21日17:00;(节假日正常)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审计后一个月内,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标人阜宁澳洋工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5251183296、18451396421 电 话:1396207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