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5.17招标公告 > 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7
截止日期:2021.06.15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0] 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7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将原佛山市光明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楼改建成综合楼,并新建一栋含宿舍、多功能厅、地下室的综合楼,两者合并成一栋新的综合大楼。其中,改造的综合楼面积为5120.52m2,新建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8032.00m2,合并后新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13152.52m2。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为6360.65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施工监理是指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含采购)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监督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投资控制;配合工程验收及协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质量监督等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及装修、建筑安装、室外工程、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地下室人防工程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等监理工作。

2.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1,037.00元。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 质量要求:

2.6.1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规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2.6.2配合本项目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若未获得则扣罚5万元。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被锁定不超过二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附表三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中“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签名确认。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地点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6月15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5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

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528000

邮编:

5282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