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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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4 |
招标代理: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华诚官河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名称 **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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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诚官河湾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419062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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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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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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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2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751.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198.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553.4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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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洲南路东侧,鲍中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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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17日 17: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24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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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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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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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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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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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上述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及业绩的官方查询网址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 2)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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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 17:00至2021年5月24日 17:0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 17:00至2021年5月24日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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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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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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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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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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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13515159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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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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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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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官河湾景观绿化工程2021.5.17(定稿).pdf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