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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2021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7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桂林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7
截止日期:2021.05.21
招标业主:桂林旅游学院
地 区:桂林市
内 容:我校拟对校内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清污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履行项目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及内容 项目名称:**********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单位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我校拟对校内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清污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项目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及内容

项目名称:桂林旅游学院2021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预算价:9.5万元(年度预算金额、不作为本次控制价)

三、招标内容、要求及结算

⑴内容:桂林旅游学院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清污服务

⑵要求:

1.认真负责处理校内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的清理工作;

2.接到清理任务后3小时内要响应;

3.每次处理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化粪池、油池再次满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1个月内再次堵塞等现象的不再重复结算。

(3)结算:每个学期结算一次,根据服务的项目、数量双方确认后方能结算,中标单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15日内一次性给予对公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10时整

开标时间: 2021年5月21日上午10时整

五、投标地点和报价要求:

1、投标地点: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5月21日9时-1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将报价密封文件交至国资处301办公室,袁老师 联系电话***

2、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总价包干),服务响应承诺书,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清理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控制价(单价控制、报价不能超过此表的每项价格,该价格只作为招标控制价用),加权平均值最低作为中标候选人:

序号

内容

单位

预计数量

清理

设备

运输

距离

 

权重比例

 

总价(元)

备注

1

清理化

粪池、油池

100

10m³吸污车

10公里

0.74

670.00

备注:以上报价

含人工、设备、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

清理化

粪池、油池

20

5m³吸 污车

10公里

0.09

390.00

3

高压管道 疏通

200

高压疏通车


0.17

70.00

4、报价要求:《桂林旅游学院2021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报价表》单价合计价格最低的中标,请各位投标商按要求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注:报价表详见附件

桂林旅游学院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桂林旅游学院2021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报价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清理

设备

运输

距离

总价(元)

备注

1

清理化

粪池、油池

10m³吸污车

10公里


备注:以上报价含人工、设备、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

清理化

粪池、油池

5m³吸 污车

10公里


3

高压管道疏通

高压疏通车



 

单位名称:

 

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桂林旅游学院2021年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清理服务协议

甲方:桂林旅游学院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雁山校区、骖鸾校区化粪池、油池提供清污服务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及合同价格

1、乙方负责对甲方雁山校区、骖鸾校区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等进行清污,乙方提供的清污项目及费用明细详见下表:

***

内容

单位

清理

设备

运输

距离

单价(元)

备注

1

清理化

粪池、油池

10m³吸污车

10公里


备注:以上报价已含人工、物料、设备、税金等所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

2

清理化

粪池、油池

5m³吸 污车

10公里


3

高压管道疏通

高压疏通车



2、本合同价款以实际发生的化粪池、油池清污服务费用收取,最终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供货清单数量价格为准:甲方根据实际的清理项目,按照乙方

对服务的化粪池、油池清污项目进行核对确认并验收,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双方签署的供货清单确认的实际发生项乘以费用明细表中的单价进行计算,该价款已涵盖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清污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人工、物料、设备、税费等全部成本及费用。

二、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后 15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化粪池、油池清污工作,确保雁山校区、骖鸾校区化粪池、油池正常运行并经甲方验收通过;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整改后再行申请甲方验收直至合格为止,因此造成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实际产生费用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化粪池、油池清污工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先行提供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的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

四、乙方清污作业及运输过程中不得污染甲方校园公共区卫生、毁坏校园苗木;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当天作业区域必须做好工完场清。若清污、处理过程中造成己方工作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或致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受到环境污染,或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质保责任

    1、质保期:甲方正常使用情况下,本次所清理的化粪池、油池质保期为6个月,自化粪池、油池清污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保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对化粪池、油池进行及时清污工作,并于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处理完毕,因此产生的人工、物料、设备、税金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否则,每逾期1小时,乙方须按50元/时的标准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4小时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清污,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本条第2项约定承担清污义务,并承诺仅向甲方收取清污的实际费用。

    4、不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一旦化粪池、油池出现问题,不管是何种原因和责任,乙方均应以先解决问题确保正常使用为原则,依约派员到现场予以及时处理,确保及时运转;否则,因响应延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据实赔偿。

5、乙方指定24小时服务热线:

6、其他质保责任: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协议附件《保修协议书》,若《保修协议书》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按质保责任严格者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遇争议且协商不能,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甲乙双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预留通讯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甲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效力等同。

 

 

 

 

 

保修协议书

本次清理的化粪池、油池保质期为六个月。

一、保修期内责任:

1、承保单位(乙方):  

2、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清理本次确认的化粪池、油池,且不收取费用。

  3、本保修协议书本次所列的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出现问题,委托单位(甲方)随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3个小时内及时上门服务,每次处理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化粪池、油池再次满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1个月内再次堵塞等现象的不再重复结算,确保甲方的化粪池、油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正常工作。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5、保修期内,甲方本次所列化粪池、油池清污项目(除本次清污项目外),乙方应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清污服务。如因乙方提供的清污服务出现的故障问题,使甲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即重复清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二、委托单位(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便利的通道,方便乙方的清污设备、车辆进行清污工作。

  2、甲方不得有意造成化粪池、油池堵塞,否则,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清污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单位:桂林旅游学院           承保单位: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终审: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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