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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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1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各招标代理机构: ***生态环境局拟就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抽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比选,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抽测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文件,本次供应商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道路 路 |
各招标代理机构: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拟就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抽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比选,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宿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抽测项目
项目预算:29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本次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一)比选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比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验证后退回;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比选人须取得宿迁市及市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备案(最新日期),且未被禁止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备案信息查询: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三)比选人已在宿迁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方式中标,总分100分,评分因素及分值具体见下表: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综合能力 (35.00分) |
企业业绩(20.00分) |
近两年(截止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成功代理本市政府采购项目,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中标结果公告,否则不得分。 |
企业荣誉 (5.00分) |
近两年(截止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投标人获得宿迁市招标代理先进单位的,得5分。注:需提供获奖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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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人员情况(10.00分) |
代理机构提供取得从业资格证工作人员,每有一个加2分,最高得10分。 注:投标人须在比选文件中提供有从业资格证人员证书及比选人为其缴纳的半年内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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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用 (30.00) |
服务信用 (30.00分) |
本项基础分30分,近两年内(截止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被相关部门计分通报1次的扣5分,被计分通报2次的扣10分,被计分通报3次及以上的扣30分;因代理服务造成重大失误被要求重新招标的得0分。 |
服务承诺 (5.00) |
服务承诺 (5.00分) |
承诺为项目采购单位提供政策性指导,帮助网上申报及提供招标有关的相关服务,提供书面承诺的得5分(承诺内容由参与比选代理机构自行承诺)。 |
服务费用 (30.00分) |
代理费报价(30.00分) |
以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价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报价分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100%作为最高限价,比选人按照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百分比方式进行报价)。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20日,9:00—12:00,14:00—17:30。
(二)比选报名地点:宿迁市人防大厦810房间(太湖路181号)
比选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比选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对照评分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六、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我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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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