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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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华东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一期一阶段)项目管理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东(**)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关键词: | 汽车 |
华东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一期一阶段)项目管理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华东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一期一阶段)项目管理服务(二次)
2.2项目概况:中标方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和经验提供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并借助自身资源和结合实际情况,以联合体或技术咨询的形式委托国际公司专家在评审、验收、技术攻关中的关键节点上提供技术支持。
2.3实施地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脉河以南、东八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北、滨一路以东。
2.4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公司招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2.5 最高投标限价:1150万元(含税: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查询路径及截图);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业绩要求:近八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类似工程指具有汽车试验道路工程或汽车研发试验室工程或汽车整车厂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者EPC总承包所在项目对应投资额需≥2亿元人民币,如提供材料不体现投资额,可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咨询技术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阶段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阶段技术负责人***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是国内注册单一独立法人或由国内注册独立法人与国外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须约定国内公司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完成注册并经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7 23:30至2021-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4 10:0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
座机号码:0431-81868629
手机号码:13644410805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报价网址:https://etp.f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