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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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GJ****-***#安置房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GJ****-***#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工程类型 设计 GJ****-***#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207 | 项目名称 | 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207001001 | 标段名称 | 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工程类型 | 设计 |
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高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J2010-120#安置房
2.1.2建设规模:GJ2010-120#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 153668平方米,项目设计限额为59343万元,具体设计按相关规范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59343万元,工程设计费约384.17万元。
2.1.4工期要求:3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在方案深化设计审批通过后10天提交扩初设计成果,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15天内出具正式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各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项目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设计深化阶段服务、日照分析报告;(2)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涵盖的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变电所、垃圾房、门卫、消控室、地下车库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等);(3)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监测方案、实施、报告等所有内容;(4)绿色建筑。指整个地块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以及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所做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工作;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二星标准;(5)所有配套设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园林小品、照明、亮化、消防、人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6)二次深化设计(不含深化装饰装修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蓬、幕墙等),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7)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设计师配备不少于5人(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证书;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⑶时间、项目负责人、工程概况以设计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
3.3.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3项目负责人***
3.3.4项目负责人***
3.3.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7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7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因素评审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高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