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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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东晋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度*****区禄步镇**村(马岗等三个经济**社)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蓝塘二路*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CG**-* 项目 |
项目概况
2020年度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新洲村(马岗等三个经济合作社)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5CG02-1
项目名称:2020年度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新洲村(马岗等三个经济合作社)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24318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24318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禄步镇新洲村(马岗等三个经济合作
社)拆旧复垦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项目完成期 |
实施地点 |
2020年度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新洲村(马岗等三个经济合作社)拆旧复垦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文件用户需求书 |
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2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报价。
3.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响应,并在磋商文件中有相关扶持政策条款说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一级),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未被锁定。(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 “黑名单”,(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6)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8)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5日 至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 楼610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610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2、如涉及有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事项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布,发布之日视为送达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晋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