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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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长江河道管理处,就****年长***段河道管理范围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长***段河道管理范围无人机巡查服务。 项目编号:SZ****-*。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及 |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就2021年长江南京段河道管理范围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长江南京段河道管理范围无人机巡查服务。
项目编号:SZ2021-1。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长江南京段河道长约97公里,两岸堤防约260公里(含洲堤港堤),部分岸段岸线曲折、占用情况复杂,道路交通条件较差。采购人在本次服务期限内,根据省市督察要求或水事案件发生情况,即时下达巡查任务书,指定巡查时间、区域及内容;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安排人员、设备、车辆等,在指定时间对指定区域实施单次或多次无人机巡查,通过无人机航拍及前后数据比对,全方位、多角度覆盖指定区域,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影像提交采购人。本次采购的无人机巡查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分多次实施,单次巡查任务中指定区域的位置及岸线长度根据任务需求临时确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及磋商控制价:8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5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南京市鼓楼区大马路91号)。
4、响应文件接收人:唐工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六、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1年5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南京市鼓楼区大马路91号)。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唐工,电话:***
八、磋商保证金
无。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水务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采购人现场领取。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水务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