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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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及要求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改造,包含拆除砖(石)砌体、门窗及其相关配件、天棚装饰层;安装铝合金窗及其相关配件、窗帘、隔断、成品木门、墙体书柜、灯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改造,包含拆除砖(石)砌体、门窗及其相关配件、天棚装饰层;安装铝合金窗及其相关配件、窗帘、隔断、成品木门、墙体书柜、灯具等;搭建天棚和实心砖墙;墙体粉刷乳胶漆;配电线路检查、整修;开关、插座的更换及其安装;购买和安装多媒体电视、监控摄像设备、会议桌椅、小书桌、沙发、长条桌椅等家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5000(玖万伍仟元整),否则为无效投标。
2.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标方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各项的单价、总价等)。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三楼会议室。
2.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6:00-17:00。
3.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项目结束且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所有的成果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按审计后金额一次性付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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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