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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BJL-SG3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宿迁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3
招标业主: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宿迁市
内 容:**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BJL-SG*、BJL-SG*、BJL-SG*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发改投资发(****)**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宿路发【****】**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
 
招标公告正文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BJL-SG1、BJL-SG2、BJL-SG3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发改投资发(2021)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路发【2021】58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迎宾大道(快速路西一环),终点位于宿连高速出口处,路线总长约12公里。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m/h,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辅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5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全线结构物主要包括主线高架桥、跨京杭运河桥(主跨172.5m的拱桥)、民便河桥、贺兰山河桥、北京路-张家港大道互通立交及杨舍路跨线桥等。

2.2 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3个标段,即BJL-SG1标段、BJL-SG2标段、BJL-SG3标段。

BJL-SG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4+050)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BJL-SG2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4+050~K7+776)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BJL-SG3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7+776~K11+850.298)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BJL-SG1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BJL-SG2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含有主跨不小于100米的拱桥工程)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BJL-SG3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BJL-SG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BJL-SG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含有主跨不小于100米的拱桥工程)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BJL-SG3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要求:

BJL-SG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BJL-SG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含有主跨不小于100米的拱桥工程)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BJL-SG3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6)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

3.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BJL-SG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BJL-SG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③推荐为BJL-SG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18066057759

 

E-mail:jstysq@126.com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 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名登记。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8:00至2021年6月7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时30分。

 

2021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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