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根据广纸集团的发展需求,现对热电环保分厂2021-2023年度2021-2023年度50MW汽轮机组循环水系统水处理维保进行公开采购,选定服务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热电环保分厂2021-2023年度(2021年5月01日至2023年 04月30日止)50MW汽轮机组循环水系统水处理维保
二、采购编号:2021-热电维保-038
三、采购单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郑小姐 办公电话:***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20号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内
五、项目概况及内容:
5.1 工程概述:
5.1.2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情况:
冷却塔型号:LNGF-4500(3台)
水量参数如下:
循环水量:5800-11745m3/h,补充水量:280m3/h,浓缩倍数:20倍以下;
5.1.3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5.2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提供循环水处理相关的运营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所需的一切化学药品并负责进行药品的运输和投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循环水系统杀菌、灭藻、防止设备腐蚀、结垢等。
5.3项目施工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二十四个月,即2021年5月01日至2023年 04月30日止。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开评审时间:
1、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从2021年05月13日00时 00分至2021年05月17日24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2021年05月21日12时 00分前,以顺丰快递或亲自递送方式,送达广纸集团生产部215室。
3、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时00分。地点: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广一路29号)。
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与评审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采购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响应截止后,开启与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定的响应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公告发布后至采购公告期满前,响应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文件(经营许可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交到采购单位商务联系***
2、交纳采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注:与广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长年有良好合作的单位且有足额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可不必交纳响应保证金,但须提供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承诺书,并附上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保证金或承诺函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给采购单位,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
(1)、若响应人最终中选,响应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约生效一个月后原路无息退回(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该款项仍按原合同结算条款执行)。放弃签约的响应人,采购单位将没收其缴纳的响应保证金(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可直接从已结算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减)。
(2)、若响应人最终未中选,以缴纳3万元作为响应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在评审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该款项仍按原合同结算条款执行。
九、响应人合格条件(标注*部分为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均按废标处理):
*1、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响应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4、响应人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响应人具有从事类似的服务项目, 提供的产品在国内有超过2个类似案例的实际运用。
*7、响应人已按照采购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本项目不设响应方案经济补偿,响应人费用自理。响应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造纸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gzpaper.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造纸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其他
1、响应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响应人在本项目采购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采购单位后续工程响应。(注:拒绝响应时限由采购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六个月起,自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的;
2.在成交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五、受理投诉监督机构: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3日
附件一:
响应人声明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采购人将我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响应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在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项目成交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相关规定。
六、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