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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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阳信县 |
内 容: | *****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受*****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机构。现诚邀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 |
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受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机构。现诚邀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二)采购内容:就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收缴且符合报废规定的所有涉案车辆开展回收处置工作及相关服务。
(三)拟处置的标的物价值:不设置最低限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以及市场波动自行填报报废车辆回收处置的全部费用。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要求内完成涉案车辆的报废回收处置工作。
(五)项目实施地点: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六)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以及市场波动自行填报报废车辆回收处置的费用,并承担报废车辆报废回收处置工作所涉及的报废材料的评估费,报废车辆的称重费用,报废车辆运输、装卸、报废处置费用以及开展项目实施的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向采购单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支付涉案车辆的报废回收处置的费用。
(七)现场踏勘:投标人报名后可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成交原则:投标人资格满足本公告要求资格条件及符合性审查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高者成交。
(九)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报废机动车。
(十)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属于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之内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投标人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公开招标公告期限、投标报名时间:
(一)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及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二)投标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套到阳信县梨乡嘉园A区B02报名登记。
六、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网》(http:///)
《山东省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
七、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