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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新建型千亩农业公园(孔家九曲、红峰、罗村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监理招标 农业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3
截止日期:2021.06.03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条件 ********型千亩农业公园(孔家九曲、红峰、罗村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孔
关键词: 监理 农业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新建型千亩农业公园(孔家九曲、红峰、罗村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孔家九曲公园东接沈海高速,西连佛山一环,南临广明高速,北至季华西路;红峰公园位于南庄镇西部,北面与溶洲隔吉利涌相望,南面隔北江与顺德乐从为邻;罗村沙公园位于南庄镇西部,临近顺德水道,毗邻著名的西樵山国家森林公园。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型千亩农业公园(孔家九曲、红峰、罗村沙)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桥工程;农田整治;生态提升;环境整治;配套服务设施;游乐及观赏设施;配套建筑;造林、景观、雕塑、小品;消防系统;植物灌溉系统;生活给水、排水系统;供配电及通讯系统等农业公园设施建设。三个公园具体用地规模如下:

(一)孔家九曲公园用地规划面积约 215.76 公顷(3236 亩),其中规划生态用地面积 130.48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 60.48%。

(二)红峰公园用地规划面积约 196.22 公顷(2943 亩),其中规划生态用地面积 134.19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 68.38%。

(三)罗村沙公园用地规划面积约 593.39 公顷(8901 亩),其中规划生态用地面积 395.08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 66.58%。

2.3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监理范围及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2.4.1监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平行检测等相关服务。

2.4.2 服务内容:

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准备阶段相关工作。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平行检测等方面的监理服务,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

本工程总投资为33734.45万元,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42790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

具有以下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二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2对投标人拟派其它管理人员要求:

(1)对拟派总监代表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2)对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至少有3名,其中,须至少2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1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对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至少4名,须至少2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须至少2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同时还需提供近半年(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上述人员缴费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4.3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中标并完成的建安费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4.7.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中标并完成的建安费不少于9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1)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上的金额为准。

(2)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要求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由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提供;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5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担保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6月3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6月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之二

地 址:***

***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罗工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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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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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智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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