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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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4 |
招标代理: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政府采购分散磋商公告 **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年度****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
启东市政府采购分散磋商公告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1年度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亿丰商城奥邦大厦D馆1507室
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2021年度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本单位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投标人必须满足《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名单详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告http://zrzy.jiangsu.gov.cn/gggs/2014/08/05164403420396.html)。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磋商文件资料费每套壹佰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七、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八、开标(磋商)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517会议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