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2 |
---|---|
截止日期: | 2021.05.24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分公司(详细地址:******三号区**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
预算金额:2,475,000.00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5 月 13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小市支行
账号:44050176030300000152
(4)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JZCG2021010磋商保证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