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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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4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表格样式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容**置房项目砂浆(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 *. 招标条件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容**置房项目砂浆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碎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 |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容西安置房项目砂浆(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01)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容西安置房项目砂浆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碎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5月13日09:00起至 2021年5月17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 年5月24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5月24日 9时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采购管理中心。 5.3 电子版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在开标的同时须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招标网()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8-83663525; 17302838981 邮 箱:77537744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账号:2011010192200005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附件一 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附件三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物资需求明细表01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01 包件号:YBSJ-01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完结算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三个月3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结算款,在第四个月30日前支付至该批物资结算款的80%,在第五个月30日前支付至该批物资结算款的85%,以此类推,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0%,末次清算(合同封账)后六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100%(支付方式:以甲方业主开具的一年期银行承兑背书支付或中国雄安集团承诺安全和到期兑付的供应链等金融产品,乙方负责贴息并承担贴息费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项目纳税类型确定)。
物资需求明细表02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01 包件号:YBSJ-02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完结算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三个月3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结算款,在第四个月30日前支付至该批物资结算款的80%,在第五个月30日前支付至该批物资结算款的85%,以此类推,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0%,末次清算(合同封账)后六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100%(支付方式:以甲方业主开具的一年期银行承兑背书支付或中国雄安集团承诺安全和到期兑付的供应链等金融产品,乙方负责贴息并承担贴息费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项目纳税类型确定)。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1.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 1.1 干混砂浆卖方,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干混砂浆质量应达到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干混砂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2019的有关规定。 干混砂浆原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应满足本地区、行业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本地区质监机构对干混砂浆的质量管理要求。 1.2 干混砂浆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抗冻性能等各项参数应符合设计、规范及施工条件要求。 1.3干混砂浆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采用本项目建设方对部分原材料生产厂家公布了合格供方名录的,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生产厂家与品牌。 1.4 应按买方提出的干混砂浆强度等级、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干混砂浆供应,并接受项目的检查监督。 1.5 干混砂浆运送到施工现场后,买方试验人员应对干混砂浆复检,如检测不合格,买方有权不予接收亦可作退货处理。 1.6卖方应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运输能力,必须保证本工程干混砂浆的供应,干混砂浆约定到场时间不得延误,非特殊原因延误超过8个小时以上,干混砂浆生产厂家应该承担相应的窝工费用。 1.7卖方应配合干混砂浆的试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其试验结果作为卖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 1.10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相关约定,发生环保与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 2. 干混砂浆指定入围厂家及经销商名录(见下表)
雄安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入围代理商
3、提升性指标要求 湿拌砂浆、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 砂浆和预拌普通防水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技术资料 卖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提供完整、齐全、有效的质量证明资料,干混砂浆技术资料应满足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份数和数量。 5.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必须按GB∕T 25181-2019 《预拌砂浆》全部要求执行。 6.其他:若国家有新国标要求按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