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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及正线车站急救箱辅料采购项目(2021年)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就其单位 ***轨道交通*、*、*、*号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及正线车站急救箱辅料采购项目(****) 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 捌万玖仟捌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就其单位 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及正线车站急救箱辅料采购项目(2021) 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  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


 

人民币(小写):  89800.00  。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授权代理人的申请;


 

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询价资格。


 

三、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详见附件5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产品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对于注明参考品牌型号的产品,供应商可选择其他品牌产品响应,否则不可变更,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标的物清单中的技术指标。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但至少应为 12个月(耗材除外)由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天平车辆段;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产品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产品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所供产品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产品规定质保期的2/3。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按标的物清单中的采购要求提供服务,以及货物制造商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辅材、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如有)、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如有)、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收到成交单位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97%在60日内予以支付,剩余3%在当批货物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返还。


 

七、采购文件及响应方式


 

(一)、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9:00—11:00整,下午13:00—16:00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按上述规定时间至 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综合部1304室 报名并领取。


 

3、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填写《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当面递交)提交给本项目的采购联系人。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与采购联系人***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报名咨询电话:***


 

5、截至本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若报名并确认通过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将重发公告。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30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综合部1304室  


 

2、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


 

(三)、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1);


 

(6)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7)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8)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9)《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


 

(10)《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3);


 

(1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两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采购人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报价修正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与询价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报价表中不含税报价乘以(1+增值税税率)后不等于含税报价时,应以不含税报价、增值税税率修正含税报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七)、无效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无效文件不参加评审:


 

1、对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未按要求提交的;


 

2、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响应人公章的;


 

3、缺漏项数量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4、响应人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项数少于缺漏项要求的除外);


 

7、经询价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本项目无)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 圆整。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款项以到达为准);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单位。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阊支行


 

银行账号:526160261031


 

注:各供应商请在递交询价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询价采购文件标号。询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按上述要求缴纳询价响应保证金进行核查,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采购人对需退回的询价响应文件仅保留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未来领回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理。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人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评审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按可抵扣增值税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率计算,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响应供应商,以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由于成交人报价时声明税率错误导致采购人少抵扣增值税款的部分,采购人付款时有权给予相关扣回。)。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询价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www.sz-mtr.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轨道交通官网(www.sz-mtr.com)。


 

十三、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


 

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jiangtianyi@sz-mtr.com


 

2、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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