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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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青海民族大学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 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 ****** 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责任页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 准:徐世保 副院长 核 定:贾洪文 副总工程师 审 查:王 |
关键词: | 教育 大学 |
青海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 青海民族大学
编制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
青海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责任页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 准:徐世保 副院长
核 定:贾洪文 副总工程师
审 查:王鹿振 主任
校 核:徐志超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 王瑞 工程师
参加编写:
姓名 |
职称 |
参编章节 |
签名 |
王 瑞 |
工程师 |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项目概况 |
|
王 芳 |
工程师 |
水土保持措施、附图制作、水土保持监测、综合说明 |
|
思 亮 |
工程师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
青海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青海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基地所属学生服务中心位于文实校区东北侧,北侧紧邻夏都大街,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07″,东经101°49′26″,海拔高度2224~2226m;学生公寓位于东序校区弘毅楼西北侧80m距离,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23″,东经101°49′36″海拔高度2223~2226m;综合教学楼位于文实校区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13″,东经101°49′11″,海拔高度2222~2225m;工程总体分布于青海民族大学文史校区和东序校区校园内,周边市镇交通十分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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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学生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10502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5346m2,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功能为学生活动中心,其中包括会堂、社团活动室、办公用房、文体活动场所、创客空间、多功能厅、小超市等。建筑层数及高度:工程为地上4层建筑,层高5.4米,总高度22.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生公寓项目总用地2050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1230m2。工程为地上5层建筑,层高2.9米,总高度16.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总用地8600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4500m2。工程为地上6层建筑,层高3.5米,总高度21.6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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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 建 |
总投资(万元) |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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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投资(万元) |
820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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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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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19.6 |
完工时间 |
20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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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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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 |
0.57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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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石、砂)场 |
工程所需混凝土骨料均外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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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石、渣)场 |
工程开挖余土均优先利用为场坪用土,不设弃土(石、渣)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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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河谷阶地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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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t/km2.a】 |
6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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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工程处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于容易引发水土流失的区域,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约束性因素。由于工程位于青海民族大学内部预留建设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提高防护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从而减缓水土流失影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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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工程在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间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516t,水土流失背景值为6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4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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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hm2)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2.11hm2,行政区划隶属于西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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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表一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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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度(%) |
100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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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100 |
表土保护率(%)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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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100 |
林草覆盖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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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 |
工程所属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已于2019年6月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5月底竣工。综合教学楼尚未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竣工。现阶段,工程施工作业面也全部开工,场地范围边界已做围墙隔离,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均被合约土方公司清运,场地桩基基坑已开始实施。为方便施工,建筑物占压范围以外的硬化地已全部先期浇筑,绿化地现状为裸露地,待施工结束后,统一由土方公司进行覆土作业和绿化美化措施。现阶段结合施工现状,在剩余施工期,方案新增设计对裸露绿化带实施临时防护措施,措施以密目网苫盖为主。在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对绿化带实施绿化美化措施,措施以乔灌木、花卉和草坪种植,方案新增设计对占压绿化带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措施以场地平整为主。 (1)绿化带防治区 1)植物措施 在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对绿化带实施绿化美化措施,措施以乔灌木、花卉和草坪种植。实施区域主要集中于建筑构物与硬化地之间空地,绿植面积共计8300m2,绿植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 2)临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绿化带区域裸露,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易将建筑材料及施工器械堆放于该区域,为了降低人为因素基自然气候条件影响,方案新增设计对裸露绿化带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措施以密目网苫盖为主,结合绿湖带裸露时间和面积,经计算,需密目网3200m2,密目网颜色以绿色为主,采用6针2000目/m2产品。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1)土地整治措施 通过对厂区的调查,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于绿化带一角,布设方式以板房搭建为主。为了更好的顺应后期绿化带建设进度,方案新增设计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措施以场地平整为主。经统计,此次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210m2,施工结束后需实施场地平整面积0.02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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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0.04万元 |
植物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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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1.21万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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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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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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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费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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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6.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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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建设单位 |
青海民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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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
贾养民/13195770196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马伟胜/880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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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园树巷5号 |
地址 |
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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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810012 |
邮编 |
8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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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子信箱 |
460081002@qq.com |
电子信箱 |
9733273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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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971-6144575 |
传真 |
0971-8800888 |
青海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简要说明
目 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水平,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平衡发展,加快优良大学阶段教育。做好教学楼的建设,保障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关系到每个家长的期盼,关系到整个名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关系到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项目的建成是有重要意义。青海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基地所属学生服务中心位于文实校区东北侧,北侧紧邻夏都大街,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07″,东经101°49′26″,海拔高度2224~2226m;学生公寓位于东序校区弘毅楼西北侧80m距离,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23″,东经101°49′36″海拔高度2223~2226m;综合教学楼位于文实校区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13″,东经101°49′11″,海拔高度2222~2225m;工程总体分布于青海民族大学文史校区和东序校区校园内,周边市镇交通十分便利。本次教学楼建设配备有功能为学生活动中心,其中包括综合教学楼、学生服务中心(会堂、社团活动室、办公用房、文体活动场所、创客空间、多功能厅、小超市)和学生公寓等。工程总占地2.11hm2,均为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均为教育用地。项目由由建(构)筑物区、绿化带和硬化地组成。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53万m3;建筑物基础回填土石方2.08万m3,余土0.45万m3,余土均作为场地平整使用。工程总投资为12500万元,土建投资8200万元,资金均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工程所属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已于2019年6月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5月底竣工。综合教学楼尚未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竣工。
1.2方案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6月25日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四次修订,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15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6)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6年6月1日);
1.2.2部委规章(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
(3)《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环保部、中科院公告2008年第35号);
(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5)《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号);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59号);
(9)《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意见》(水保[2016]37号);
(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号);
(1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7号);
1.2.3规范性文件(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
(3)《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移民、环评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19号);
(6)《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899号);
(7)《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各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总局科[2005]3号);
(8)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青政[2014]22号);
(9)《青海省水功能区划》;
(10)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1)青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7]475号);
(1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13)关于在水利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实施意见(青水办[2017]211号文件);
(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1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1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1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1.2.4规范性标准(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范》(GB/T22490-2008);
(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3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项目区属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规定,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根据项目区自然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现状及各施工单元造成的水土流失类型,确定工程施工期、自然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水土流失治理度:工程位于半干旱区,且处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工程类型属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民族大学内预留建设用地,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于校园内部现有基础设施及景观相协调,建筑物、绿地和硬化地均以覆盖占压形式进行场地恢复,不再存在局部水土流失区域。通过以上内容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度可提升至100%。
(2)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增加0.2。
(3)渣土防护率:结合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已对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层进行清场外运,桩基作业面开挖产生余土作为场平用土来处理,整个施工现场不存在土方临时堆存现象,因此,渣土防护率提升为100%。
(4)表土保护率: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所属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层进行清除,施工现场已无腐殖土。后期工程绿化建设用土均以外购为主;综合教学楼目前尚未开工建设,选址地表以校园绿植分布为主,工程占地0.86hm2,表土资源量共计2580m3,可作为工程后期绿化区域腐殖土来源,经对比,综合教学楼区域规划绿植面积共计0.26hm2,结合可保护表土资源量,绿化区域覆土厚度可达1.0m,可满足乔灌草花卉绿植的种植。因此,表土保护率可提高至99%。
(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由于工程属教育配套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在楼宇周边及延伸部位设计绿化美化措施,考虑工程后期绿植管护水平,此次林草植被恢复率提升至100%,林草覆盖率与主体设计绿化率相统一,为30%。
各防治标准值统计详见表1-1。
表1-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防治目标 |
标准值 |
调整因素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国家级重点治理区 |
土壤侵蚀强度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3 |
+7% |
* |
100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 |
+0.2 |
* |
1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8% |
98 |
100 |
|
表土保护率(%) |
90 |
90 |
+8% |
99 |
99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5 |
+5% |
* |
100 |
|
林草覆盖率(%) |
* |
22 |
与主体工程设计一致 +8% |
* |
23 |
(1)平面布置
学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东北侧,工程点北侧紧邻夏都大街,总体地势平坦。主体建筑为4层二类高层建筑。建筑形体与周边环境协调,与地形结合紧密。本建筑向四周均设有方便到达的入口。建筑朝向顺应校园其他建筑,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布置建筑与场地,使不同功能的房间均获得较好的通风与采光。本楼群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均符合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本建筑四周均有道路或广场式通路连通,有环形消防车道拱扑救之用;学生公寓位于东序校区弘毅楼西北侧80m距离,综合教学楼位于文实校区西侧,
(2)竖向布置
工程建设三处项目所处场地地势基本平坦,局部进行场地平整处理。竖向设计是前期预留好的原地工程已经是平顺衔接,工程四周均有前期规划的学院道路环绕,校园道路最小坡度为0.3%,最大坡度为2.0%,满足了雨水的组织排放,同时也减少了北方地区冬季因地面结冰长生的行走危险。
1.5项目组成学生服务中心、综合教学楼以及学生公寓的工程项目组成主要由建构筑物、绿化带和硬化地组成。其中建构筑物以地上4层建筑为主。绿化带分布于楼宇周边及局部延伸地带,可起到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作用。硬化地主要以学生及工作人员通行为主。
1.5.1建构筑物(1)地上建筑
学生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10502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5346m2,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功能为学生活动中心,其中包括会堂、社团活动室、办公用房、文体活动场所、创客空间、多功能厅、小超市等。建筑层数及高度:工程为地上4层建筑,层高5.4米,总高度22.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生公寓项目总用地2050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1230m2。工程为地上5层建筑,层高2.9米,总高度16.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总用地8600平方米,建筑物自身占地面积为4500m2。工程为地上6层建筑,层高3.5米,总高度21.6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 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地基基础
工程基础均采用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工程包括城孔、下钢筋笼、下灌注管预拌混凝土、振捣、城柱的施工等。地下建筑施工按照钻孔注桩的形式,钻孔直径为2m,钻孔最大深度为11m。
(3)工程建设进度
现阶段,桩基基础已完成钻孔和浇筑,同时楼体框架已基本完成建设,整体进度处于建筑物框架建设过程中。
(4)水土流失现状
临近建筑物占压区域即基础回填面存在地表裸露及坑凹不平情况,易在强降雨及强风气候条件下产生扬尘和雨水面蚀影响。
1.5.2绿化带(1)设计内容
主体工程设计绿化美化所用树草种主要依据区域气候条件,其中乔木选择以落叶树为主,点缀一些常绿树种,选择部分高质量的草坪,重点美化环境,选择可耐寒耐旱的灌木品种,遮拦树脚,景观植物的选取上,采用迎春,刺梅等北方特色植物。道路绿化以行道树,灌木和花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绿化体系,本场地绿地率为30%,建设面积0.32hm2。主体工程设计选择主要树种如下。
常绿针叶树
乔木类:雪松、龙柏、桧柏
灌木类:罗汉松、匐地柏、五针松
花卉
太阳花、长生菊、一串红、甘兰、美人蕉。
草坪
天鹅绒草、纷缕草。
(2)工程建设进度:结合工程建设时序要求,绿化带实施节点在于施工完成后期,现阶段绿化带区域均以材料堆放和施工营地布设为主,大部分地表均以裸露为主。
(3)水土流失现状
材料堆放、施工营地的布设和地表裸露易受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造成裸露地表的水土流失。对周边校园环境易形成地表污染和扬尘的影响。
1.5.3硬化地主体工程设计硬化地主要分布于建设用地内建筑物和绿化带占压以外剩余的区域,主要功能以校园师生通行为主,占地面积0.20hm2。现阶段为施工方便,建设单位对规划设计的硬化地全部实施完成,从而提升施工效率,提升施工环境。待施工结束后,对期实施的硬化地进行完善处理,最终达到景观及使用要求。
1.6工程占地经统计,工程总占地2.11hm2,均以永久占地为主。占地类型为教育用地,因工程建设临时搭建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于用地范围内,此次不再重复计列其占地面积。工程占地详见表1-2。
表1-2 工程占地统计表 单位:hm2
项目 |
占地面积 |
占地性质 |
占地类型 |
|
学生服务中心 |
建构筑物 |
0.54 |
永久占地 |
教育用地 |
绿化带 |
0.31 |
|||
硬化地 |
0.20 |
|||
小计 |
1.05 |
|||
学生公寓 |
建构筑物 |
0.12 |
||
绿化带 |
0.06 |
|||
硬化地 |
0.02 |
|||
小计 |
0.20 |
|||
综合教学楼 |
建构筑物 |
0.45 |
||
绿化带 |
0.26 |
|||
硬化地 |
0.15 |
|||
小计 |
0.86 |
|||
合计 |
2.11 |
(1)土石方平衡
经计算,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53万m3;建筑物基础回填土石方2.08万m3,余土0.45万m3,余土均作为场地平整使用。土石方平衡计算见表1-3,土石方流向框图见图1-1。
表1-3 工程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
工程名称 |
开挖 |
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外借 |
余土 |
|
数量 |
利用去向 |
||||||
场地平整 |
7385 |
7385 |
|||||
建构筑物基础 |
17935 |
13451 |
4484 |
场平利用 |
|||
合计 |
25320 |
20836 |
4484 |
图1-3 土石方平衡流向框图 单位:万m3
(2)表土保护平衡
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所属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层进行清除,施工现场已无腐殖土。后期工程绿化建设用土均以外购为主;综合教学楼目前尚未开工建设,选址地表以校园绿植分布为主,工程占地0.86hm2,表土资源量共计2580m3,可作为工程后期绿化区域腐殖土来源,经对比,综合教学楼区域规划绿植面积共计0.26hm2,结合可保护表土资源量,绿化区域覆土厚度可达1.0m,可满足乔灌草花卉绿植的种植。
表1-4 表土保护平衡表 单位: m3
工程名称 |
可剥离面积 |
原表土分布 |
现状表土保护情况 |
表土利用平衡 |
||
hm2 |
m3 |
|||||
预科教育基地 |
学生服务中心 |
1.05 |
3150 |
已开工,已废弃 |
外购 |
|
学生公寓 |
0.20 |
600 |
已开工,已废弃 |
外购 |
||
综合教学楼 |
0.86 |
2580 |
尚未开工,可剥离保护 |
可利用 |
||
小计 |
2.11 |
6330 |
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工程所处场地均位于青海民族大学校园内,地势较平坦,呈南高北低势,场地海拔平均高程趋于2224~2226m,相对高差为2.0 m,地貌单元属湟水南岸Ⅱ级阶地后缘与Ⅲ级阶地的前缘交汇处,地面坡度1~5°。
1.8.2地质(1)场地地层结构
工程地基土由第四系杂填土、黄土状土、卵石组成。现自上而下分述:
①层杂填土(Q4ml):黄色—灰黑色,以粘粒为主,含多量砖块、煤渣、卵石、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占权重的40%,稍湿,松散。层厚0.30—5.30m,平均厚度1.46m。
②黄土状土(Q41a1):黄色—棕红色,以粉粒为主,粘粒次之,土质较均匀,上部土层大孔隙和针管状孔隙及虫孔发育,含白云母碎屑,肉眼鉴定含有白色晶体盐类物质及少量白色菌丝。稍湿,中密,中压缩性。层厚3.60—17.20m,平均厚度10.66m。
③层卵石(Q41al +pl):杂色,母质成分以变质岩为主,卵石占全重的55%,一般粒径3—5cm,最大粒径15cm,其余为各级砂类土充填,分选性一搬,磨圆度较好,呈亚圆形,卵石呈中等风化程度。稍湿,稍密。控制层厚4.20—5.90m,平均控制厚度5.06m。
(2)水文地质
场地探井、钻孔深度内均未见地下水,黄土状土为湿润的弱透水层、卵石层为强透水层,设计时不考虑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影响。
(3)地震基本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速度和设计地组》,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9g,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1.8.3气象工程区属于高原温带半干旱气候区,根据西宁气象站资料(1981—2010年)统计,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398.8mm,降水量季节分布不均匀,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占全年总降水量的40.8%,多年平均蒸发量1442.6mm,多年平均气温6.1℃,极端最高气温36.5℃,极端最低气温-23.8℃,≥10℃积温为2037.3℃,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72h,无霜期166d,多年平均风速1.2m/s,最大风速21m/s,多为西风,最大冻土层深度1.2m。
1.8.4水文项目区所在地属湟水流域,湟水流域是黄河上游一级支流,主要由湟水干流和大通河组成,总面积32863km2。其中湟水干流介于北纬36°02´~37°28´,东经100°42´~103°01´之间,呈树叶状,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流向东南,发源于青海省海晏县境内的祁连山系大坂山南坡,上游主源为麻皮寺河,在海晏县城与哈利涧河汇合后称为湟水,流经湟源县进入西宁盆地,与支流北川河相汇,然后蜿蜒东行,穿过小峡、大峡、老鸦峡,在民和县享堂与其最大一级支流大通河汇合后流入甘肃省,于甘肃省永靖县傅子村入黄河。
1.8.5土壤项目区属青海省东部森林草原土壤区,土壤类型以灰钙土为主,灰钙土是项目区内的主要土种。分布在其母质为多为黄土状物质和河流冲积层,PH值7.8~8.1,土层厚度65cm,有机质含量1~2.0%,腐殖质积累比较明显,自然容重1.29~1.50t/m3。灰钙土的植被主要为蒿属和小灌木,草本较多,蒿属的短命植物生长较好,地面覆盖度高者可达60~70%,由于灰钙土自然条件较好,故灰钙土多被开垦利用。
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所属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层进行清除,施工现场已无腐殖土。后期工程绿化建设用土均以外购为主;综合教学楼目前尚未开工建设,选址地表以校园绿植分布为主,工程占地0.86hm2,表土资源量共计2580m3,可作为工程后期绿化区域腐殖土来源,经对比,综合教学楼区域规划绿植面积共计0.26hm2,结合可保护表土资源量,绿化区域覆土厚度可达1.0m,可满足乔灌草花卉绿植的种植。
1.8.6植被项目区植被在青海省植被区划土中属于湟水-黄河流域森林、温性草原地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植被覆盖率低,种类稀少,群落组成简单,层次分化不明显,自然植被100余种,自然植被系列不完整,次生性强,随气候年季变化明显。湟水沿岸植被破坏严重,表土裸露,湟水河径流剧减。区内间有人工林地分布,树种一般为杨树、柳树、榆树,草种主要有披碱草、黑麦草等。区域天然植被主要树种有青杨、旱柳、云杉等;草种有冰草、披碱草等;区域植被覆盖率在30%左右。
1.8.7水土保持敏感区项目区所在区域属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
工程总体方案选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的相关要求,主体工程选址(线)避让了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和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工程处于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于容易引发水土流失的区域,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约束性因素。由于工程位于青海民族大学内部预留建设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提高防护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从而减缓水土流失影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工程建设用地范围符合青海民族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利用划定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除核心建筑物外,配备有绿化带以及硬化地,符合教育类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工程选址无法避让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通过主体工程设计高标准绿化美化措施、地表降雨排导及海绵城市设施的布设,工程建设基本不存在约束性限制因素。
2.2.1 工程占地评价(1)工程占地规模的分析
本工程占地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绿化带和硬化地等。工程总占地面积2.11hm2,占地类型为教育用地,行政区划均属于西宁市,根据现场踏勘,工程建设实际用地范围基本控制在批复红线范围内,工程占地规模未超出用地许可范围,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节约用地、满足施工要求的分析评价
此次工程施工完全利用绿化带和硬化地设施区域,通过现场调查,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用地范围的南侧,为后期绿化设施用地。整个场区基本满足施工人员现场办公、施工和生活管理等要求,不再单独新增用地设立施工生产生活区,避免扰动破坏额外用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2.2土石方平衡评价(1)工程土石方挖填数量分析与评价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53万m3;建筑物基础回填土石方2.08万m3,余土0.45万m3,余土均作为场地平整使用。工程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和桩基基础开挖,不存在大基坑建设内容,场地内各项设施产生的土石方挖填及利用基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符合施工工艺流程,基本合理。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数量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不存在乱挖乱填现象。经统筹考虑,土石方数量的发生基于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而产生,符合土石方数量最优化原则。
(2)工程土石方调配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在土石方调配上,充分考虑综合利用开挖料,基坑开挖土方,部分基础回填,剩余土方经区间调配,进行场地平整使土方平衡,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其他
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分析,工程土石方调运均发生于本区内,不存在外借方的调运。建筑产生余土采取回填及场地平整的方式,不产生弃渣,各项工序衔接紧凑合理,避免了建筑物开挖造成大量临时堆土的产生,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2.3 表土剥离与保护分析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对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所属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层进行清除,施工现场已无腐殖土。后期工程绿化建设用土均以外购为主;综合教学楼目前尚未开工建设,选址地表以校园绿植分布为主,工程占地0.86hm2,表土资源量共计2580m3,可作为工程后期绿化区域腐殖土来源,经对比,综合教学楼区域规划绿植面积共计0.26hm2,结合可保护表土资源量,绿化区域覆土厚度可达1.0m,可满足乔灌草花卉绿植的种植。
2.2.4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① 本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区设置于场区内硬化区域,避开了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靠近场内道路,能够方便地到达各施工点,并且不会对主体工程施工产生干扰,也不新增占地,符合水土保持和主体工程施工要求。
② 本工程先施工建筑物基础,待该基础成型后再进行地上建筑物施工,可在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的前提下节省资源的配置,同时避免开挖面长期裸露产生大量水土流失。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工程的施工时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方法及工艺分析评价
本工程施工项目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建(构)筑物的施工等。本项目采取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力施工,全面考虑以专业化、机械化的施工队伍为主。在基础施工中,配合施工机具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建设完成后及时将基坑回填,逐层夯实,有效地控制了土壤流失,基坑回填利用本工程挖方,合理利用土石方。通过分析,从水土保持角度讲,以上主要的施工工艺基本合理可行,对控制水土流失有一定的作用。工程建设中土石方开挖回填宜避开降雨、大风天气,如确实无法避开的,应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苫盖措施。在工程施工期,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污染项目周边环境。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项目区水土保持三级区划为西北黄土高原区-甘宁青山地丘陵沟壑区-青东甘南丘陵沟壑蓄水保土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工程所经区域属于依法划定的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3.2水土流失现状根据“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统计,西宁市(不含三县)水土流失面积为343km2,水土流失面积114km2,占行政面积的34%;轻度流失面积为67km2,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67%;中度流失面积为36km2,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7.84%;强烈流失面积为10km2,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00%;极强烈流失面积为1km2,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14.96%;剧烈流失面积为0km2,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1.75%。
结合项目组对当地裸露植物根系的深度和土壤剖面调查确定,土壤侵蚀背景值为600t/km2.a,属微度侵蚀强度,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土壤侵蚀分级标准》(SL190-2007)规定,土壤容许流失值为1000t/km2.a。
3.3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3.3.1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影响的分析本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为:施工裸露面及开挖临时土堆积在自然沉降、降雨、雨水径流冲蚀和人为活动等外力作用下,发生以溅蚀、面蚀为主的水力侵蚀。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占地、土石方开挖等开发建设活动,对项目区原有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候自然因素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气象因素
工程属于水力侵蚀区,工程施工期间,对原有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将会形成大量的地表裸露面,同时工程区硬化等措施,不利于降水蓄渗,更易产生水力侵蚀。
(2)地形、地貌因素
随着场平、桩基基础开挖量增多,逐渐形成了占地面积较大,堆积较高的人工堆垫地貌、破坏了地表原有的植被和天然稳定地表,形成了片状、条带状的裸露面;
(3)土壤
项目区土壤主要为灰钙土,在天然地表的覆盖下,具有一定的抗水蚀能力。由于工程的建设,大量的松散表土发生运移并重新堆积,使土壤水分大量散失,土体结构破坏,表土松散,大大降低了原地表土壤的抗蚀力。
(4)植被
植被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最好屏障,但由于工程的建设,破坏了原有植被,使原有稳定的地表直接裸露,大量的松散表土发生运移并重新堆积,使土壤水分大量散失,土体结构破坏,表土松散,大大降低了原地表土壤的抗蚀力。
3.3.2 扰动地表面积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2.11hm2,行政区划均属于西宁市。
3.3.3 损毁植被面积工程建设原址用地类型为教育用地,用地范围内分布校园前期建设的绿植、花卉及景观设施,所以,由于本项目建设损毁植被面积为2.11hm2。
3.3.4 废弃渣量工程土石方开挖产生余土均以场平利用为主,不产生弃渣。
3.4 土壤流失量预测 3.4.1预测单元根据工程总体布局、扰动方式和程度、施工工艺、施工场地以及不同施工区域的土壤流失类型和特点,对整个预测范围进行分区。此次教育基地总体水土流失预测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预测总面积2.11hm2,此次方案确定的预测单元为主要为建构筑物基坑区、绿化带和硬化地3个区域。预测单元的具体情况详见表3-1。
表3-2 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划分表
区域 |
预测面积 |
hm2 |
|
建构筑物区 |
1.11 |
绿化带 |
0.63 |
硬化地 |
0.37 |
合计 |
2.11 |
根据项目特点,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预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方案,本工程工期为2.0年。根据项目施工区域各预测单元的特点,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预测时段。各预测分区的预测时段根据施工安排,结合产生水土流失的季节,以最不利的情况合理选定其预测时段。
(1)施工期
工程所属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已于2019年6月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5月底竣工。综合教学楼尚未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竣工。施工期每个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情况进行考虑,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年计算,不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比例计算。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预测时段按照工程施工期为4年。
(2)自然恢复期
随着本项目各类工程的建成,由施工活动产生的影响也基本结束,此时的水土流失仅是施工期的延续。随着地表结皮的逐步恢复,水土流失强度和侵蚀量将将逐步降低和减少。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天然植物恢复或表土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并发挥水土保持功效约需要5年,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及植被生长情况,确定本工程建设区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5年。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详见表3-3。
表3-3 水土流失预测区域、时段及面积
预测分区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预测时段(a) |
预测时段(a) |
|
建构筑物区 |
4 |
|
绿化带 |
4 |
5 |
地面硬化 |
4 |
(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由于项目区处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侵蚀强度为微度,结合对项目区地面坡度及林草植被覆盖率调查确定,项目区地面坡度为1~5°,林草植被覆盖率为30%左右,因此,确定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600t/km2.a。
(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各分区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从保守角度综合分析考虑,工程施工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取值确定为4500~6000t/km2.a。自然恢复期根据工程实施结束后水蚀强度变化和植被恢复时间资料,确定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每年递减30%~50%。具体见表3-4。
表3-4 本工程土壤侵蚀模数预测参数取值
工程分区 |
原地貌侵蚀模数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t/(km2.a) |
||||
t/(km2.a) |
t/(km2.a)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建构筑物 |
600 |
6000 |
|||||
绿化带 |
600 |
4500 |
3900 |
3120 |
2250 |
1300 |
650 |
硬化地 |
600 |
4500 |
工程在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间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516t,水土流失背景值为6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47t。本工程水土流失量预测具体见表3-5。
表3-5 水土流失预测成果表
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背景流失量(t) |
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
建构筑物 |
施工期 |
600 |
6000 |
1.11 |
4 |
27 |
266 |
240 |
|
绿化带 |
施工期 |
600 |
4500 |
0.63 |
4 |
15 |
113 |
98 |
|
自然恢复期 |
第一年 |
600 |
3800 |
0.63 |
1 |
4 |
24 |
20 |
|
第二年 |
600 |
3000 |
0.63 |
1 |
4 |
19 |
15 |
||
第三年 |
600 |
2300 |
0.63 |
1 |
4 |
14 |
11 |
||
第四年 |
600 |
1350 |
0.63 |
1 |
4 |
8 |
5 |
||
第五年 |
600 |
700 |
0.63 |
1 |
4 |
4 |
1 |
||
小计 |
19 |
70 |
51 |
||||||
合计 |
34 |
183 |
149 |
||||||
硬化地 |
施工期 |
600 |
4500 |
0.37 |
4 |
9 |
67 |
58 |
|
各时段预测结果 |
施工期 |
51 |
446 |
396 |
|||||
自然恢复期 |
19 |
70 |
51 |
||||||
总计 |
69 |
516 |
447 |
依据工程建设特点、项目组成、工程布局及工序,工程防治分区分为建构筑物防治区、绿化带防治区、硬化地防治区和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等4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其中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虽位于整个工程建设范围内,属临时设施,但在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人为且较为集中的水土流失情况,所以此次防治区划分过程中,将其纳入水土保持措施控制范围内。
4.2措施总体布局工程所属学生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已于2019年6月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5月底竣工。综合教学楼尚未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竣工。现阶段,工程施工作业面也全部开工,场地范围边界已做围墙隔离,原地表绿植及腐殖土均被合约土方公司清运,场地桩基基坑已开始实施。为方便施工,建筑物占压范围以外的硬化地已全部先期浇筑,绿化地现状为裸露地,待施工结束后,统一由土方公司进行覆土作业和绿化美化措施。
现阶段结合施工现状,在剩余施工期,方案新增设计对裸露绿化带实施临时防护措施,措施以密目网苫盖为主。在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对绿化带实施绿化美化措施,措施以乔灌木、花卉和草坪种植,方案新增设计对占压绿化带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措施以场地平整为主。
4.3分区措施布设 4.3.1绿化带防治区(1)植物措施
在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对绿化带实施绿化美化措施,措施以乔灌木、花卉和草坪种植。实施区域主要集中于建筑构物与硬化地之间空地,绿植面积共计8300m2,绿植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绿植措施详见以下内容。
常绿针叶树
乔木类:雪松、龙柏、桧柏
灌木类:罗汉松、匐地柏、五针松
花卉
太阳花、长生菊、一串红、甘兰、美人蕉。
草坪
天鹅绒草、纷缕草。
(2)临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绿化带区域裸露,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易将建筑材料及施工器械堆放于该区域,为了降低人为因素基自然气候条件影响,方案新增设计对裸露绿化带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措施以密目网苫盖为主,结合绿湖带裸露时间和面积,经计算,需密目网3200m2,密目网颜色以绿色为主,采用6针2000目/m2产品。
绿化带防治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见表4-1。
表4-1 绿化带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表
序号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临时措施 |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3200 |
(1)土地整治措施
通过对厂区的调查,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于绿化带一角,布设方式以板房搭建为主。为了更好的顺应后期绿化带建设进度,方案新增设计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拆除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措施以场地平整为主。经统计,此次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210m2,施工结束后需实施场地平整面积0.02hm2。
绿化带防治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见表4-2。
表4-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新增工程量表
序号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土地整治措施 |
||
1 |
场地平整 |
m2 |
0.02 |
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具体见表4-3。
表4-3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表
序号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土地整治措施 |
||
1 |
场地平整 |
m2 |
0.02 |
二 |
临时措施 |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3200 |
(1)水土保持工程为主体工程的配套工程,主要由工程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组成,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本方案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作为主体工程投资估算组成部分,计入总投资估算中。
(2)工程措施所采取的价格水平年、主要材料价格、人工单价及工程预算单价及单价中的有关费率与主体工程一致。
(3)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
(4)水土保持工程的资金来源与主体工程资金来源情况相同。
(5)本工程实施方案投资估算书。
5.1.2编制依据(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
(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青建工[2019]434号)。
5.1.2编制说明与估算结果(1)编制说明
1)项目划分:根据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和独立费用四部分,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
2)费用构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构成包括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构成。
① 工程措施费: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计算。
② 植物措施费:由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植物措施工程材料费由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栽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③ 施工临时工程费:由临时防护工程费和其他临时工程费组成。临时防护工程费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其他临时工程费依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按工程措施费的1.5%和植物措施费的1.0%计取。
④ 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水土保持监理、设计费。
⑤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2)基础价格资料及成果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附加费三部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人工预算单价场采用主体工程单价,即13.38元/工时,则人工降效系数为1.10,机械降效系数为1.25。
2)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材料价格。
次要材料价格执行编制时期的西宁地区市场价加计至工地运输费或参考其他工程资料确定。当地材料价格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料场资料、开采运输方式以及运距由定额分析计算。
3)施工风、水、电价格:施工电价0.62元/k以h;施工水价0.75元/m3;施工风价0.10元/m3;
4)苗木种子价格:苗木、种子的预算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加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运杂费按青海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采购及保管费率为1.1%。
(3)工程单价确定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工程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中的其他直接费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及其他等。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
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现场经费费率表见表5-1。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表5-1 投资估算费率表
编号 |
项目 |
其他直接费率(%) |
现场经费率(%) |
间接费率(%) |
1 |
基础处理工程 |
2 |
3 |
3.3 |
2 |
其他工程 |
2 |
3 |
3.3 |
3 |
植物措施 |
2 |
4 |
3.3 |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工程措施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5%计算。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税金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的9%计算。
(4)施工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费: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2)其他临时工程费:按工程措施费的1.5%和植物措施费的1.0%计取。
(5)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按方案新增投资第一至第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
(2)水土保持监理费: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
(3)设计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按合同价结合实际计取。
(6)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第一至第四部分之和的6%计算。
(7)水土保持补偿费
依据《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899号)规定,工程属学校配套建设项目,为公益性工程,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
5.2估算成果根据投资估算结果,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7.7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0.04万元,临时工程投资1.21万元;独立费用6.02万元(建设管理费0.02万元,勘测设计费3.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3.0万元);基本预备费0.44万元;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见表5-2至5-3。其他见附件。
表5-2 总估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植物措施 |
独立费用 |
合计 |
|
栽(种)植费 |
苗木种籽费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0.04 |
0.04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0.04 |
0.04 |
|||
第二部分:临时措施 |
1.21 |
1.21 |
|||
绿化带防治区 |
1.21 |
1.21 |
|||
第三部分:独立费用 |
6.02 |
6.02 |
|||
建设管理费 |
0.02 |
0.02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00 |
3.00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3.00 |
3.00 |
|||
一至二部分之和 |
1.24 |
6.02 |
7.27 |
||
基本预备费(6%) |
0.44 |
||||
静态总投资 |
7.71 |
||||
总投资 |
7.71 |
表5-3 分部概算表 单位: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价值(元) |
|
单价 |
总值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368.5 |
||||
一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368.5 |
|||
1 |
土地整治措施 |
||||
1.1 |
场地平整 |
hm2 |
0.02 |
18423 |
368.5 |
第二部分:临时措施 |
12064.0 |
||||
一 |
绿化带防治区 |
12064.0 |
|||
3 |
密目网苫盖 |
m2 |
3200 |
3.77 |
12064.0 |
一至二部分之和 |
12432.5 |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及组织框架,完善水土保持专项实施保证措施。并设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好水土保持报告与主体工程的关系,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检查工作。并主动与当地水土保持工作站配合,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后应及时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6.2后续设计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将本方案的防治措施和估算投资纳入到主体中,以便水土保持措施能按设计要求顺利实施。
6.4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通知,工程建设期间,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各项防护措施的设计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于本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均很小,因此建议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工程监理代为监理。建设单位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预防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按照本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水土保持措施。
6.5水土保持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限制施工扰动的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严格按照本方案及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尽快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防治责任范围表
学生服务中心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2000坐标系)
工程名称 |
占地面积(hm2) |
编号 |
X |
Y |
节点 |
备注 |
学生服务中心防治责任范围(征地红线范围) |
1.05 |
① |
536689 |
43225 |
拐点 |
本工程施工范围均位于红线范围内 |
② |
534564 |
43221 |
拐点 |
|||
③ |
536656 |
43778 |
拐点 |
|||
④ |
537725 |
43557 |
拐点 |
学生公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2000坐标系)
工程名称 |
占地面积(hm2) |
编号 |
X |
Y |
节点 |
备注 |
学生公寓防治责任范围(征地红线范围) |
0.20 |
① |
533599 |
41225 |
拐点 |
本工程施工范围均位于红线范围内 |
② |
531109 |
41556 |
拐点 |
|||
③ |
534425 |
41006 |
拐点 |
|||
④ |
531176 |
41332 |
拐点 |
综合教学楼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2000坐标系)
工程名称 |
占地面积(hm2) |
编号 |
X |
Y |
节点 |
备注 |
综合教学楼防治责任范围(征地红线范围) |
0.86 |
① |
526684 |
40556 |
拐点 |
本工程施工范围均位于红线范围内 |
② |
524468 |
40885 |
拐点 |
|||
③ |
526645 |
40112 |
拐点 |
|||
④ |
521118 |
40115 |
拐点 |
定额编号:03005 名称:铺密目网 定额单位:100m2 |
|||||
工作内容:拆除、整理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89.00 |
|||
1 |
直接费 |
269.26 |
|||
1) |
人工 |
工时 |
10.00 |
4.10 |
41.00 |
2) |
材料 |
228.26 |
|||
装袋剥离物 |
m3 |
||||
密目网 |
m2 |
113.00 |
2.00 |
226.00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2.26 |
||
3) |
机械使用费 |
||||
2 |
其他直接费 |
% |
3.5 |
263.28 |
9.21 |
3 |
现场经费 |
% |
5 |
263.28 |
10.53 |
二 |
间接费 |
% |
5.5 |
283.03 |
11.32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94.35 |
20.60 |
四 |
税金 |
% |
9 |
314.95 |
28.35 |
五 |
小计 |
% |
343.30 |
||
六 |
扩大 |
% |
10 |
343.30 |
34.33 |
合计 |
377.63 |
定额编号: |
01147 |
定额单位: |
100 |
m² |
|||
项目名称: |
土地平整 |
单 价: |
1.84 |
元/m² |
|||
施工内容: |
74kw推土机推土平整场地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直接费 |
139.42 |
|||||
1.1 |
基本直接费 |
132.16 |
|||||
1.1.1 |
人工费 |
10.30 |
|||||
人工(工程措施) |
工时 |
0.77 |
13.38 |
10.30 |
|||
1.1.2 |
材料费 |
19.20 |
|||||
零星材料费 |
% |
17.00 |
112.96 |
19.20 |
|||
1.1.3 |
机械使用费 |
102.66 |
|||||
推土机 74kW |
台时 |
0.71 |
144.59 |
102.66 |
|||
1.2 |
其它直接费 |
元 |
2.50% |
132.16 |
3.30 |
||
1.3 |
现场经费 |
元 |
3.00% |
132.16 |
3.96 |
||
2 |
间接费 |
元 |
3.00% |
139.42 |
4.18 |
||
3 |
企业利润 |
元 |
7.00% |
143.60 |
10.05 |
||
4 |
材料差价 |
元 |
0.00 |
||||
5 |
税金 |
元 |
9.00% |
153.65 |
13.83 |
||
小计 |
167.48 |
||||||
6 |
扩大 |
元 |
10.00% |
16.75 |
|||
合 计 |
元 |
184.23 |
委 托 书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青海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现委托贵院编制《青海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其他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合同加以约定。
请贵单位接到委托后,尽快开展工作,尽快完成委托任务。
青海民族大学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