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0 |
---|---|
招标代理: |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三星农贸*场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社以五议两公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街道三星农贸市场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五议两公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天河街道三星村,招标控制价:770256.71元;招标工期:4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墙面喷刷涂料、金属(塑钢、断桥)窗、实心砖墙、砖砌体拆除、党建、显示设备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符合温浙集(开)管〔2021〕3号文件要求: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栋11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无需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3566273588 电话:***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三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