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川锦园营业房排污整治工程(第2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锦园营业房排污整治工程(第2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鹿城区五马街道永川锦园;本工程投资约47万元;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管网开挖、更换、路面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为http://spgg.lucheng.gov.cn/lccms/)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8日下午14:30,,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地点:后垟巷89号)二楼第2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监察室
电 话:0577- 5697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