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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辆段2021年车厢视频监控装置故障维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ZTSYJCGS2021-0257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0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沈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09
地 区:沈阳市
内 容:**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段****年车厢视频监控装置故障维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段****年
 
招标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辆段2021年车厢视频监控装置故障维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25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车辆段2021年车厢视频监控装置故障维修业务外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完工交货时乙方需提供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维修检测报告,故障处理及更换配件说明和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
4.维保条款:质量保证期是18个月
5.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赴段处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沈阳车辆段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沈阳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旅客列车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外壳、各接口、镜头模组、显示屏、内部电池、SD卡存储块、主机板、操作键、麦克风、WiFi模块等的维修。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执行的技术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
3.技术要求
3.1甲方负责提供待修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乙方负责按照《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及产品原有设计使用功能说明,对摄像头外壳、各接口、镜头模组、显示屏、内部电池、SD卡存储块、主机板、操作键、麦克风、WiFi模块等进行维修,恢复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的摄录、数据存储、WiFi连接等功能。
3.2乙方负责对维修的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故障处理及更换部件情况进行说明。乙方用于更新的配件性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乙方更换的各类配件应使用正规厂家出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认证。
3.3乙方负责对维修后的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连续通电测试,不得出现、死机自动关机、图像模糊、图像不存储等问题,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3.4乙方须在修竣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的适当位置涂打厂名及维修日期。
4.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4.1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在运输过程中须做好防护,应固定牢固、妥善包装,
 
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造成内部电元器件损坏。
4.2 储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
5.质量验收要求
    产品质量检验及验收委托厂家质量部门检验,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及摄像头使用说明书进行功能检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维修厂。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8:00时起至2021年5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71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5月1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
7.3立项单位:沈阳车辆段
技术咨询人:郭庆丰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石经理
电 话:***
邮 箱:619597290@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故障维修业务外包
 
1800
199
13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单个摄像头维修周期为7个工作日,承修方收到委托方送修的车厢视频监控摄像头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全部维修完毕并发货;地点是沈阳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技术标准要求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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