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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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8 |
招标代理: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受******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水电站环评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JTCG-****-*** 二、招标组织类型:非 |
关键词: | 水电站 政府 电站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水电站环评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JTCG-2021-005
二、招标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标 项 名 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水电站环评咨询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省级以上以他政府部门网站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经举报查实的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人民西路755号5楼招标代理室。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投标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1份。
(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 5000元)。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年5月27日17:00前(时间以查询到的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至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帐户名: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7673700000637(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JTCG-2021-00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可于2021年5月28日13:30-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1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28日14时00分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13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只许1人出席,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及金华健康绿码通过,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文件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公告地址:***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梦妍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范桃樱 联系电话***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