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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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8 |
招标代理: |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科技大街***号*号门)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
关键词: | 食品 |
项目概况
(2021年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或电子邮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ZC20210400283
项目名称:2021年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包:282810.00元
02包:286330.00元
03包:282590.00元
04包:285010.00元
05包:283140.00元
最高限价:01包:282810.00元
02包:286330.00元
03包:282590.00元
04包:285010.00元
05包:283140.00元
本项目五个包组,每包兼投不兼中。
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限食品抽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 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3号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8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05月18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2921788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