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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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8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社会团体): 为助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我*文化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丰富和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关于政府采购公共文化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社会团体):
为助力瑞安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我市文化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丰富和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温州市关于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市文广旅体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2021年瑞安市文化送下乡公益演出单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2021年瑞安市送戏曲下乡公益演出
(二)2021年瑞安市送鼓词下乡公益演出
二、招标内容
(一)招标数量和类型
1.公开采购送戏曲下乡公益演出23场次(采购剧种不限),根据分数高低择优采购3家单位。评审后,得分第一名14场,每场13000元;得分第二名7场,每场12000元;得分第三名2场,每场11000元;
2.公开采购送鼓词下乡公益演出100场次,每场1000元,根据分数高低择优采购1家单位;
(二)演出内容和要求
1.戏曲剧目和鼓词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演出时间不少于2小时;
3.灯光、音响、布景、字幕等演出设施设备需采购单位自行解决;
4.采购单位将入选2021年瑞安市送戏曲、送鼓词下乡公益演出单位目录,演出场次根据基层点单式服务的具体要求来安排。
三、采购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在瑞安市登记注册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具有瑞安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二)采购单位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公开采购所需材料
(一)上报《2021年瑞安市文化送下乡公益演出公开采购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提供单位2021年演职人员花名册;
(三)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具有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供单位近二年来参加政府或文化部门主办的送戏或送鼓词下乡活动的汇总表、合同或协议;
(五)提供采购单位近三年来获得的政府或文化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材料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2021年参加送戏曲、送鼓词下乡采购演出剧目单;
(七)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构造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采购资格。报名材料按上述要求,资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五、工作程序
(一)本通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意向采购单位将《2021年瑞安市文化送下乡公益演出公开采购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料送至市文广旅体局文艺和公共文化服务科。联系地址***
联系人:宋友梅;联系电话***
(二)组织公开采购评审
1.市文广旅体局依据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得出最终采购单位;
2.采购结果在市文广旅体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文广旅体局与采购单位签订协议;
3.采购工作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确保演出质量。
六、相关要求
(一)2021年瑞安市文化送下乡是政府买单、群众观赏的公益演出。演出团体必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提供的舞台喷绘背景设计图案或文字;
(二)采购单位在送戏、送鼓词下乡演出中要确保整体质量,如在演出过程中降低标准经发现将取消送戏、送鼓词下乡资格;
(三)采购单位在主办单位安排下实施演出任务,演出任务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完成;
(四)每场演出结束需填写演出反馈单(由市文广旅体局提供),并由演出地审核、盖章,每场演出必须提供观众照片和演出剧照各一张以上;
(五)采购单位要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舞台搭建、用电、交通等环节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