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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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31 |
招标代理: |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清原*****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原*****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农村公路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公告
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清原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发[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3.建设地点:涉及全县14个乡镇(敖家堡乡、草市镇、大苏河乡、南口前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北三家乡、清原镇、英额门镇、红透山镇、夏家堡镇、大孤家乡、土口子乡、枸乃甸乡)
4.工程概算:849.003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2021年6月15日-2021年9月30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清单内容);
9.标段划分:清原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是第一标段
10. 投标保证金:16.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项目所在地清原县做为辽宁省砂石采、售、管分离试点县,投标人需要自行踏勘施工地点,知晓砂石采、售、管分离政策细则,施工方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镇乡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且需施工方自行解决施工砂砾,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3.1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8日08:30分起至2021年5月14日16:30时止;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购买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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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