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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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自然**和规划局**分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亭迎宾南路**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JFCG* |
项目概况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JFCG2021-08
项目名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300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 否 | 1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 1 | 1300000 | 项 | 1.采购内容: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2.质量标准:符合公证文件格式文本要求 ;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法律服务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能及时完成公证业务的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法人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 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异地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
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供应商按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04051172@qq.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元): 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 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 苏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人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 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