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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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9 |
招标代理: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盛安商业街*幢屋面与*幢露台漏水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DL****-Z-C-***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玖仟伍佰肆拾壹元壹角玖分 人民币(小写):¥***,* |
关键词: | 街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盛安商业街1幢屋面与6幢露台漏水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DL2021-Z-C-011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玖仟伍佰肆拾壹元壹角玖分
人民币(小写):¥829,541.19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
五、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盛安商业街1幢屋面与6幢露台漏水维修工程
2、项目地址:***
3、工程概况:盛安商业街1幢楼屋面与6幢楼露台漏水维修工程,位于高新区通安镇。本工程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修缮土建。
4、工程范围:盛安商业街1幢屋面与6幢露台漏水维修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施工要求:
1、按图纸组织改造施工
2、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如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工期: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报价方式:
1、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报价方式。
(1)固定总价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
(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
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第一次报价-中标价)/[第一次报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的,综合单价可调整;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
②本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做相应的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成交下浮率=(第一次报价-中标价)/[第一次报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
④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为: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报价时,安全文明施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计取基本费、计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奖励费、考评费均不计)。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如实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签证,按照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的规定执行。
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如采购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采购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六、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4、携带供应商的身份证明及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供应商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法定退还情形除外)。
八、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9日13:30~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4:00
磋商时间:2021年5月19日14:00
磋商地点:苏州高新区通浒路88号通安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215021
联 系 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一、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5月11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招标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