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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扩建项目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07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株洲市招标 学校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07
截止日期:2021.05.19
招标代理: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株洲市
内 容:***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学校搬迁扩建项目特殊教育**建设(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特殊
关键词: 学校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扩建项目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20210417;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73号)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扩建项目特殊教育资源建设

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20210417

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7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597600.07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

1597600.07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2.3单位负责人***

2.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 磋商文件 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 8 日至2021年 5 月 13 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4.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3日。

四、 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 5  19 0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  5 19   09  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各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本承诺书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株疫防组告〔202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凡在疫情期间到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株人员还必须提供在株隔离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二、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
    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后,应做好个人防护,分散、隔位就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请及时有序离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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