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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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8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道路 勘察 设计 路 |
广安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6022021000172。
2.项目名称:广安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3.采购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债券资金,预算金额:33.9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即广安临港经开区皂角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 省 省 外 建 筑 企 业入 川 信 息 电 子 登 记 表》;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在自2021年 05 月 08 日至2021年 05 月 13 日9:00-12:00;14: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滨路3号综合楼一楼获取。
本项目为弥补资料制作的成本费用,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现场递交至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滨路3号综合楼一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磋商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取消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滨路3号综合楼一楼。
十、磋商时间:2021年05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